第687章 法不往溯
说的是,乱世的时候不要用到那么复杂的规章典范与法律法规。
你用了也白用,因为根本没有人去遵守,甚至朝廷都管辖不到那里。
但是盛世的时候由于百姓生活富足了,幺蛾子的情况也会出的多一些,这时候就要用到很多复杂的规章制度了。
比如走路要靠右边走、城里不许纵马、男人不能穿女人的花裳裙、不能吃五石散之类的东西等等诸如此类。
“重典”一词是源于奏朝统一的时候,用法家思想苛刻规范百姓生活。
所以这还得看当时的知县、通判如何根据实际情况、实际面积来判决。
余讽接着说道:“毁苗者,以十分为率,一分鞭三,每分加罪一等。罪止徒一年。”
刘塬又问道:“那现今此况,又当如何?”
“民间以抛荒罪立之,但臣请皇上另立新罪!”
“此言何出?”
因为规定的太多,书简实在太重,拿都拿不起来,所以叫重典。
另立新罪是有用“重典”的嫌疑的,所以刘塬才会这么在意。
刘塬问余讽为什么又要另立新罪。
另立新罪是一个很大的事情。
古人有句话叫“治治世而用重典,治乱世而用轻典。”
这话的意思其实并不是盛世要用较重的刑罚,乱世要用较轻的刑罚。
这里的轻重其实就是字面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