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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8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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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平四年,我朝护军将军王绍在湘西击败来犯的潮族边民,一战成名。谕旨他统领两湖。

那天是我的十三岁生日。和过去一样,我和母亲一起吃老宦官从市井上买来的长命酥。长命酥甜而香,丝丝缠绵入口。我伸出指头,根根挑着吃。母亲注视我,明亮灼人的眼睛竟有一点恍惚情思。

“我过去见过个孩子,生日的时候也爱吃长命酥,而且和你一样几乎不扯碎任何一根。人家都说这样的孩子有出息。”她悠悠道。

我记得她做过尼姑。常常化缘,自然认得许多孩子。我将荷叶包里最干净雪白的那一束捧出来,送到她的嘴边:“你也吃些吧。夏初根本不望别的,我们在这里省下多少心。”

她握住我的下颏,抚我的鬓发:“恐怕不能。夏初你这容色,若不是皇家的血缘,只怕迟早是要进入后宫的。还好你是公主,唯一的路就是嫁出宫去。”

我喜欢读书。南朝的冷宫终究有人情味,杂乱的堆放着许多古书。每本散发出寂寞的气息。我坐在一张破席子上,看完一个章节,就跟着吝啬的日影挪动。我本来是军旅中长大的,现在没有人锦衣玉食的供给我,我乐得把自己当成一个男孩子。不用涂脂抹粉,不用挑选霓裳,不用学习女红,平白多出来那么多的光阴,我日夜看书。到我十岁,我已经把许多书看了又看。分配给我们的灯油极少,母亲有时把自己喝的酒匀出来点灯,有时候就把我抱在她的怀里,让我给她讲白天看的书。就算兵家孔孟,她总是能听得极有兴致。我要是男人,也喜欢那般善于聆听的女子,未必要她美丽。

父皇死去以前我有个启蒙师傅,是父皇的侍中谢渊。父皇死后,他借口眼疾辞去了官职。因为无法教我,他将自己的数十册读书心得都送入了冷宫,当我看到老师秀逸的字迹时,常常想起他朗如明月的微笑。

我大部分时候不做梦。因为这里是冷宫。到了这里,你只有失去,即使得到,也意味你失去更多。我印象最深的是这里有一本专门搜集宫廷词赋书,上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,被人潦草的写满了朱砂色的小字。走到阳光下看,原来只有两个字:“杀人”!

我常对着墙角植物吹笛,野草闲花,是我们这里的珍宝。冷宫里没有辛勤的园丁,春风吹又生,总是一些卑微的生物。晨光里,它们的绿芽便跟着我的曲子摆动,可爱极了。

我唯一抱怨的是:冬天的时候天阴冷,衣服总也不干。若去讨柴火要看人脸色,可是在御花园里偷捡的树枝也不够燃。屋角的蜘蛛网都冻住了,我的手上生了冻疮。唯有母亲柔软的身子依然温暖,她天生就是血热。我始终有可以牵挂的人,所以从未绝望。

我吐了舌头道:“孩儿要嫁人也须是绝代豪杰。可惜天下英雄凋零,剩下几个好男人,早让眼明手快的姑娘们抢走了,哪里轮到我冷宫里一个书蠹?若皇帝开恩,打发我嫁个涂脂抹粉的纨绔子弟,生一大堆畏马如虎的小孩。又有什么意思?”

母亲笑起来。银发逶迤在地,让泥尘脏了。

我们母女冷眼旁观外面的世界。

清平元年,新帝割让莱州与北帝求和。南北战争平息。其年冬奉安前任“武献皇帝”于陵墓。

清平二年,新帝立长子琮为太子,大赦。其年秋天下广加税赋。为陆太后起重福寺祈福。

清平三年,饥饿流民杀蜀州刺史,起义。几月内就达到十万人之众。北帝乘势取我国之西川,

起义军的残部退入四川山林,号“蓝羽军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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