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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江神探[九零] 第287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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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界南的葵涌1案,深水埗北的石硖尾村1案。】

【案1所用凶器为菜刀,案2使用的则是锐器,警方初步推断为从案1现场拿取的刀架上缺失的水果刀。案3到案7使用的全是钝器,推断为一把可以随身携带的轻便小锤。凶器未找到。】

家怡在本子里向自己提问,作为后续如果参与到此案的话,可以着重考虑一下:

1、前面3个案子,凶手作案间隔时长越来越长,为什么到案4之间,凶手忽然缩短了作案时间?

2、凶手向南走,是否真的有向人口密集处转移的主动性?

一边看一边记了些笔记,也思考了下如果是自己,会怎么做,能不能做到如此稳妥,将所有可能性都考虑到,在效率最高的情况下还保证不冒进……于是又做了些简单的复盘。

撇开B组的案子不过多考虑,家怡又铺开自己的笔记本,一边看档案一边比对报纸上的信息做整理。

标记一些元素和节点,回头如果真的进了专案组,要立即去调取最新也最准备的信息。

通读过现阶段家怡能拿到的所有资料,整理在本子上的信息基本上就是:

【凶手在3个月内作案7起,共杀害40人,幸存1名婴儿。】

3、凶手选择作案人家的标准是什么?难道真的是纯随机?

4、凶手的移动工具是什么?真的是纯粹的步行?

5、案1和案2的凶器,凶手是否仍随身携带?(很可能已经丢弃,那么丢弃在哪里了呢?)

6、凶手为什么没杀死婴儿?

【地点分别为新界北的上水开始,向南至粉岭1案,大埔1案。

第一案和第二案之间间隔6天,案2到案3间隔9天,到案3则间隔15天,凶手作案时间越来越长,因此警方推断下一案会更久,这是凶手的节奏。

结果案4马鞍山灭门案,与案3之间只间隔了3天。

在凶手于马鞍山作案后,新界北重案组的警探根据几桩案件的凶手作案轨迹推断,下一案件可能发生在向南的沙田或者向东的西贡。

结果凶手最终向南,在沙田办了1案。由此警方又推断凶手可能是在有意识地朝人口密集区转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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